搬運貨物,損壞了電梯門,不幸導致陶女士兒子墜亡,為給兒子討回公道,把小區物業告上了法庭。
在此提醒廣大家長:未成年人乘梯,需要有監護人員陪同,裝修業主們要提醒工人正確使用公共電梯,對自己負責,更是對他人負責。就如同等紅燈一樣,寧等一分鐘,不搶一秒鐘。血的教訓,請廣大業主愛惜電梯,正確使用電梯,否則釀成大禍后悔晚矣!
同時對于被困電梯的宣傳,我覺得媒體也應該承擔起比現在更大的社會責任!我們必須明白:目前而言,要求電梯不出故障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!我們應該引導廣大民眾對被困電梯有個正確的認知,熟悉它、接受它!唯有如此,一旦某天自己被困電梯才能做得不緊張、不生氣,才能坦然面對!
另外,我們在政策制定時也應該客觀地認知“被困電梯”,而不是一味地討好民眾,從而去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,比如對維保單位一旦有乘客被困超過多少小時就嚴格處罰!看似很嚴厲實則會對整個電梯行業造成很大的損害,造成公眾對電梯維保人員的敵視和不信任。
當然,這樣做也會在有意或無意之間為社會確立了一個所謂的標桿:被困電梯超過多少時間就會有生命危險,從而引起不必要的恐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