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施工作業環節:
(1)禁止事項:禁止勞保防護用品缺失,禁止無證上崗作業
基本要求:必須事前檢查,確保工作服、安全帽、絕緣鞋、防護手套等勞保防護用品合格、可靠,并正確穿戴;必須現場佩戴有效的電梯電氣(機械)安裝(維修)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;
(2)禁止事項:禁止疲勞作業
基本要求:必須詳細掌握當天現場的作業內容工序;身體應處于良好狀態;
(3)禁止事項: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工具
基本要求:必須檢查并確保工具(含電動工具)無異常后方可使用;計量器具應在有效期內。
2.高處作業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高處防護措施不當作業?
基本要求:在超過2米的高度作業時,原則上應設置作業平臺,如不能架設作業平臺,必須使用防墜落防護裝置;通過超過1.5m位置時必須使用梯子;減震繩必須可靠連接在能夠承受1.4噸以上張力的生命線上;生命線支撐點必須牢靠,能夠承受1.4噸以上張力
3.現場圍護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
基本要求:根據作業內容,必須在規定位置設置警示牌和護欄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
4.電焊氣割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多種氣體合放,禁止無滅火器作業
基本要求:確保氧氣和乙炔分置的安全距離,必須采用回火保護裝置、必須配備相應的滅火設備、必須是持證人員才能動火
5.多人作業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猜測同伴言行而擅自行動
基本要求:必須配合默契,建立復命復唱交流體系:通知-收到-確認指令(例如:“轎廂上行”-“下行”(同伴)-“下行”)、聯絡的手勢等應相互確認,并確保在能見度、噪聲等因素影響下也能準確表達。
6.電氣作業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帶電或無絕緣保護操作
基本要求:無需帶電作業時,必須斷電驗電確認,并在開關處上鎖、掛牌;若確需帶電作業電、應有人監護,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,并使用絕緣保護用具;所有電動工具(含便攜式)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。
7.短接門鎖環節
禁止事項:禁止層門、轎門門鎖同時短接,禁止快車狀態短接門鎖
基本要求:必須使用標準短接線進行短接:層門、轎門門鎖觸點不能同時短接;離開前必須拆除短接線,現場不能遺留短接線
8.機房作業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在旋轉物體傷害范圍內作業
基本要求:必須在曳引機等旋轉部件停止運轉后,才能對其進行維修保養;不能在無防護罩旋轉物體周圍1.5米內作業;日視檢查運行狀態時,必須防止手、工作服、擦布等被卷入或擠壓。
9.抱閘調整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直接松開彈簧調整抱閘
基本要求:作業人員需經制動器調整專業培訓合格,必須嚴格按照制造廠家說明書或相關資料的要求,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先將轎廂停在頂層,轎廂內無人,關閉層門、轎門,對重完全壓縮緩沖器后,再進行作業,制動器必須按時按制造廠家要求暈行解體檢查。
10.開啟層門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一次性開啟層門
基本要求:必須由專業人員正確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,在未確定轎廂位置前,最大只能打開100mm,靜觀20秒驗證層門電氣開關的有效性,不能一次性打開層門,正確使用層門阻止器固定開啟的層門,使其不會自動關閉。
11.進出轎頂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在自動狀態及未切斷急停開關狀態下進出
基本要求:確認轎廂位置,正確開啟層門后,先切斷急停開關,再動作檢修開關,作業前必須逐一驗證急停、檢修開關的有效性,離開轎頂前將轎廂運行至合適位置,撥動鉤子鎖打開層門,站在層站處恢復檢修、急停開關,必須在安全開關可靠動作,電梯停止狀態下進出轎頂。
12.轎頂作業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在自動狀態及未切斷急停開關狀態下作業
基本要求:電梯應始終處于檢修狀態,停梯作業時必須斷開急停開關,如需在護欄外作業或移動時,必須系好安全帶,如需在井道中間作業,必須將相鄰電梯上鎖、掛牌、停運行。
13.進出底坑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在未切斷急停開關狀態下進出
基本要求:給電梯至上層和頂層2個按鈕指令,確認轎廂位置,正確開啟層門后,必須驗證層門鎖和每個急停開關的有效性,打開井道照明,必須確認有急停開關可靠斷開,才能從爬梯進入或離開底坑;在底坑選擇確保徒手能斷開電氣安全開關的安全位置蹲好,才能允許轎廂檢修運行。
14.更換鋼絲繩環節
禁止事項:禁止一次性拆除曳引機鋼絲繩
基本要求:高空必須防止墜落物,避免垂直交叉作業,現場油污及時清理,必要時采取防滑措施。必須分次將曳引鋼絲蠅拆除,最多拆一半
15.起吊轎廂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使用3噸以下葫蘆,禁止只在一種保護方式下起吊
基本要求:必須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獨立的方法,防止轎廂或對重附落,必須使用3000kg以上的起重葫蘆,起吊轎廂過程中,如需將轎廂整體吊起后用倒鏈懸停時,不得長時間停滯,且人員必須站在轎廂外安全位置進行作業。
16.起重與索具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使用有缺陷的起重具索具,禁止斜拉斜吊
基本要求:對使用手動葫蘆、鋼絲繩套、滑輪、繩索、支撐木、腳手板等工具,使用前必須確認檢查,確認無損壞后方可使用,必須使用合格的起重器具與索具,使用中必須注意其承載能力,核實吊件重量,防止過載,不得承重隔夜,繩索受力的轉向部位必須大于120度,并做好有效保護,必須垂直起吊防止設備傾斜。
17.盤車救人環節:
禁止事項:禁止在非平層區放人
基本要求:必須由有經驗的持證人員操作,必須在平層區開門放人,步驟如下:(1)斷開主電源,安全乘客、(2)確認轎廂位置,確認所有層門和轎門關閉、(3)安裝盤車手輪(如需要),兩人以上配合力盤車,(4)依據制造廠 家緊急救援步驟手動盤車移動轎廂至開門區域、(5)打開轎廂所在層門,放出乘客(6)關閉轎門和層門,簽署工作報告。